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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管缺失应得到反思

近年来,类似的环境污染事故在我国时有发生。这些典型的因当地政府或环保部门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重大环境事件一次又一次地说明了环境监管中的“政府失灵”现象在许多地方普遍存在。详细

亟待给上市公司穿“绿鞋”

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为公众所持股,服务于公众利益,企业对股东负责与对社会负责在逻辑上是完全一致的,比起普通的公司更应该注重承担社会责任。详细

理顺环保体制更重要

 此次紫金矿业污染汀江事件的发生,应当引起人们两方面的警醒:一是必须通过有效制度设计,如让环保部门实行垂直管理等方式,进一步强化环保部门的独立性,避免环保部门工作受到地方政府与官员的干预,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对环境执法工作的干扰;详细

瞒报不等于维稳

 作为一家上市企业,首先想到的应是对股东负责,严格遵守《证券法》,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以“维稳”为借口瞒报污染事故,除了不断制造污染、放大事故损失,以及增加当地民众的恐慌之外,别无他用。所谓的“维稳为重”带来的,恰恰就是更大的“不稳”。详细

事故概况

7月3日福建紫金矿业紫金山铜矿湿法厂发生铜酸水渗漏事故,事故造成汀江部分水域严重污染,紫金矿业直至12日才发布公告,瞒报事故9天。16日再次发生渗漏事故,渗漏污水约500立方米。

环保部曾下发通牒

今年5月,环保部曾经发文通报批评11家存在严重环保问题的上市企业,紫金矿业为第一家。通报称,紫金矿业7家子公司存在着不同类型的环保问题。“这些公司不仅背离了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应诚实守信的原则,而且放任环保问题可能酿成重大的环境风险,污染环境,损害投资者利益。”

矿区居民的讨伐者

去年4月25日,紫金矿业位于河北张家口崇礼县的东坪旧矿尾矿库回水系统发生泄漏事故,引起部分当地居民呼吁“坚决取缔这个矿”;同年年底,福建龙岩市环保局连收到两封投诉信,直指“紫金矿业污染武平下村村矿区水源非常严重,连池塘的鱼死了”。

险与A股擦肩而过

早在2008年2月,紫金矿业便因存在不良环境记录而成为首批“绿色证券”政策中10家未能通过或暂缓通过的企业之一,险与登陆A股擦肩而过。

污染事件是天灾还是人祸?

紫金矿业副总裁刘荣春:下大雨之后,导致地下水抬高,我们污水池底下造成压力差,污水池的底垫发生破裂,从而导致一些污水流出去。详细

污染事故如何了局?

污染事故损失要赔偿,违法人员要追责,那么污染损失数据、间接损害该如何认定?谁为生态损失埋单?肇事企业、防渗系统设计施工单位、监管部门相关责任人又各有什么责任?环境责任保险又能在类似事件中发挥多大作用?详细

国企灯下黑 紫金引发环保风暴?

一系列的环保事故,暴露地方国企有“灯下黑现象”。所谓灯下黑,是指外表政务公开、亮灯透明,实际是黑箱作业、有环保黑洞,有些国企晚上偷偷往江湖违规排污。“灯下黑”的涵义,又指上市公司接受环保部的环保评估,外表很合作,表示对“整改意见”尽快落实,但上市之后却并未按规定整改,有违法、违规污染行为。环保事故还暴露政令不畅通。在地方保护主义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潜规则之下,环保法律、国务院的法规和行政命令,受到不少地方官员的抵制,导致生态环境恶化。详细

因水质污染致死的河鱼
大量受污染死亡的鱼
工人正在处理含铜酸水
渔民掩埋大量死亡的鱼
上杭县市场淡水鱼销售惨淡
陈景河在当地电视上向上杭县人民道歉
应急中转污水池发生渗漏
紫金矿业污染事故新闻发布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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